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职责

时间:2013-10-27浏览:266设置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职责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加强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中、长期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部分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进行重点监控,定期追踪;

    三、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题讲座和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全方位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方法;

    四、开展个别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心理障碍和进行危机干预,引导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积极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及时解决学生可能遇到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六、组织培训心理辅导员和学生心理委员工作,并指导各院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咨询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问题防护网;

    七、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活动,发展朋辈心理辅导;

    八、不断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程序,完善管理方法,强化日常管理与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九、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十、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加强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十一、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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