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时间:2013-10-17浏览:243设置

 

一、党政联席会议是党总支与行政就重大问题共同进行讨论、研究、决策的例会制度,是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保障措施。

二、党政联席会议主要由党总支和系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需要对某一方面工作进行专门研究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扩大会议。

三、党政联席会议通常每周召开一次。如有临时性的重大问题急需共同商定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的议题,由党政负责人商定,并共同主持会议。

四、党政联系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

1、教育发展改革目标与措施;

2、专业(含学科)建设与发展;

3、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与完善;

5、学生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的处理;

6、学生的毕业分配;

7、人事调动、外出进修、职称评聘、后备干部的选拔与考察;

8、师生的考核和奖惩;

9、重大经费的使用与审核;

10、教职工津贴与福利的分配;

11、关系到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其它事项。

五、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会前酝酿,会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一旦形成决议就自觉执行。如对某些问题存在意见分歧,少数服从多数,或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必要时请示上级分管领导后再作决定。每个成员都应自觉维护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并自觉执行。会后不得泄露讨论情况。更不得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六、每次会议都由专人记录,分工的任务责任到人,并在下次会议共同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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