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之学籍管理规定解读

时间:2019-09-17浏览:89设置

为进一步深化大一新生对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认知,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9月14日上午在三教楼102教室,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王永强老师进行了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的解读,新生辅导员王伟夙和2019级全体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会上,王院长通过“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特别提醒”三部分展开,针对课程与学分、学制与学习年限,课程考核与成绩等内容进行解读,就三种修读形式与两种考试类型、学籍异动、学业警示,毕业条件和学位申请资格进行了重点讲解。王院长通过往年因不重视学分学籍管理而导致无法获得学士学位的案例,警示同学们要时刻关注学业成绩,在任何学业问题上,及时联系辅导员和教务老师;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转变学习方法,提高自学能力,及时化解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此次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的解读,使大一新生对学分和学位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及时提醒新生转变学习方法,养成良好习惯,助力我院良好学风的持续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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